各教学班、函授站:
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安排,现对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论文撰写等事项作如下安排:
一、撰写对象:非医学类本科毕业生(含药学专业)。
二、撰写要求:结合本专业特点,按照《九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论文撰写要求》进行撰写。
三、指导与评审
1、学位论文:由学院统一安排专业老师进行指导(医学类专业除外),要求学生在7月10日之前与指导老师联系,确认论文题目及架构,10月1日之前完成第二稿的修改,10月20日之前完成定稿。学生将定稿交站点(班级)负责人。各函授站应及时将学位论文指导费于2020年的10月28日之前汇入九江学院账户,同时将转账凭据复印件、人数及名单报教务科核查。
2、非学位论文:各函授站应组织相应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和评审。院本部各教学班以班为单位按要求统一将学生论文交至教务科,由教务科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评审。
论文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1份)及成绩汇总表,于2020年的10月28日之前报教务科。
四、 医学类(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护理学、医学检验)本科毕业生不要求撰写论文,但必须完成实践报告,并由乡镇(社区)以上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教科签字、盖章,以站点(班)为单位于10月28日之前交教务科。
九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
2020.6.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