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教学点、校本部班主任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九江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对我校34名至今前置学历资格未在学信网清查通过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1.公示时间: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(公示期满视为送达);
2.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联系学院学生管理科0792-8574108,查询反映相关问题;
3.公示期内若无异议,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前置学历待查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公示名单.xlsx
九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