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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转换
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28日 阅读次数:

1.学生提交书面申请至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。

2.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初审后提交至学生科。

3.学生科审核后公示。

4.学院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。

5.公布专业转换结果。

注:

1.限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申请办理(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)。

2.在校期间仅限办理一次。

3.仅同层次、同类别专业可相互转换(参照江西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)。

4.部分医学类专业涉及从业资格,如执业医师、执业护士、药剂师等,录取时未取得从业资格,在校期间不予办理转入此类专业。部分专业涉及教师资格,申请转入此类专业从严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