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学生提交书面申请至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。
2.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初审后提交至学生科。
3.学生科审核后公示。
4.学院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。
5.公布专业转换结果。
注:
1.限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申请办理(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)。
2.在校期间仅限办理一次。
3.仅同层次、同类别专业可相互转换(参照江西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)。
4.部分医学类专业涉及从业资格,如执业医师、执业护士、药剂师等,录取时未取得从业资格,在校期间不予办理转入此类专业。部分专业涉及教师资格,申请转入此类专业从严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