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至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。
2.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初审后提交至学生科。
3.学生科函调核实材料真实性后报学院。
4.学院审批后报省教育厅。
5.逐级反馈后由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通知,本人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核对信息。
注:
1.学校受理学生在籍期间,因公民信息变更而导致的学籍个人信息变更。取得学籍之前或毕业之后的,不在受理范围之内。
2.由于学生本人的原因(包括学生在籍期间公民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学校、本人未认真核对学籍学历信息等情况)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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